新北3828豬肉製品攤 侯友宜下令3個月內查核完畢

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因應1日起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豬肉,新北市長侯友宜於2日至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視察販售豬肉及原產地標示情形,新北市共約3828攤豬肉及加工製品攤商,均已輔導張貼產地標示,目標在1月3日前查核500攤,3個月內全數查核完畢。

▲▼侯友宜2日稽查泰山公有市場的無萊示範區。(圖/記者羅婉庭攝)

▲侯友宜2日稽查泰山公有市場的無萊示範區。(圖/記者羅婉庭攝)

侯友宜強調,面對萊豬即將進口,為了守護民眾的健康,新北市一定嚴格把關,不僅是豬肉攤商需要標示肉品產地,相關加工製品及小吃也應一併標示,讓民眾可以清楚辨識豬肉含不含萊克多巴胺,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依食安法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至於今日視察結果,侯友宜表示,看了泰山公有市場66攤全部自主標示完畢,標出含萊或非萊,甚至把外國的進口商也清楚標示出來,尤其有66攤到食材登錄網站自主標示,非常難能可貴。

侯友宜指出,經初步盤點,新北市有3828攤,市府都會逐一查核,到今天已經查核500攤,將於3個月以內把3828攤全部查核完畢,讓民眾了解,所有攤商把原產地標示出來,至於含萊或不萊,他鼓勵所有業者都到食材網站自主登錄。

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長郭詩德提到,自接獲市府相關政策後,部分攤商即自主製作多來源標示板,針對豬肉不同可食部位分別標示來源,讓消費者在購買時能更清楚掌握資訊,減少消費者疑慮,讓民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市場處補充,自中央宣布將開放含萊豬進口後,就積極實地輔導各攤商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並保留相關來源憑證,除了公有市場攤商落實相關措施外,也要求列管的攤販及依法申請的夜市共同配合,豬肉及相關製品攤商應依食安管理法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並保留相關進貨憑證供查核,違反者將由衛生局依規定查處,未來也會不定期進行稽查。

▲▼侯友宜2日稽查泰山公有市場的無萊示範區。(圖/記者羅婉庭攝)

▲▼侯友宜2日稽查泰山公有市場的無萊示範區。(圖/記者羅婉庭攝)

▲侯友宜2日稽查泰山公有市場的無萊示範區。(圖/記者羅婉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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