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藝人黃少華私下與人經營應召站,檢警初估他6個月就能賺進30多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國片《江湖》的監製、對外自稱黑白兩道通吃的男藝人黃少華,先前遭檢警查獲,竟透過自己開設的經紀公司,物色未滿18歲的少女從事八大行業,甚至還媒介她們下海賣淫。高雄地院近日審結,依「圖利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黃少華對外宣稱是竹聯幫大佬「白狼」張安樂的妻舅,平時也常在臉書曬出與知名藝人的合照,行事相當高調!不過人紅是非多,他過去就曾爆出以自己所開設的經紀公司,招募未成年青少年當臨時演員兼幫忙討債,而2019年間更被查出,他竟雇用未成年少女至紀公司上班,實際上則是將少女載至應召站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
▲在應召站內,未成年少女必須至包廂與男客從事性交或猥褻行為的交易。(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黃男2019年1月間一得知少女甜甜(化名)離家出走後,竟指示旗下小弟前去引誘甜甜,洗腦她到高雄從事八大行業以賺取金錢;甜甜因缺錢花用無法抗拒誘惑,順勢答應。當月24日,黃男便派人前去接甜甜,將她載至自己所經營的應召站「野菜盒子」,讓她開始下海接客。甜甜的好友香香(化名)得知甜甜是以此方式賺取生活費後,表示有意願一起從事,同樣地,很快就被黃男從屏東帶到高雄。
在應召站內,少女必須至包廂與男客從事性交或猥褻行為的交易,前來的男客每小時的基本費為1200元,其中500元給少女,700元為黃男抽成,但如有發生性行為,男客則另須給少女1000元。黃男同夥於偵查中自承每日約有4位女子營業,以每日至少接1位男客下去計算,檢警發現此應召站6個月犯罪所得約為32萬4000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有介紹少女至野菜盒子坐檯純聊天,「我不知道她們有在從事性交易,我也不知道她們未成年」等語,不過法官根據少女說詞,不採信黃男辯詞,審酌他不思以正當工作賺取報酬,反而經營媒介女子至應召站從事性交易的經紀工作,最後依「圖利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10月,併科10萬元罰金。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