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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南向333.9K拖吊車翻覆 車上所載自小客車也遭殃

▲國道3號南向333.9公里處,46歲劉姓男子駕駛拖吊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內側護欄後翻車肇事,而車上所拖吊之自小客車全翻於中線車道,並波及對向2部自小客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3號南向333.9公里處,46歲劉姓男子駕駛拖吊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內側護欄後翻車肇事,而車上所拖吊之自小客車全翻於中線車道,並波及對向2部自小客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3號南向333.9公里處1月2日下午4時44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案,46歲劉姓男子駕駛拖吊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內側護欄後翻車肇事,而車上所拖吊之自小客車全翻於中線車道,中央分隔島防眩板遭撞擊後,掉落對向波及2部自小客車,幸好無人受傷。

▲國道3號南向333.9公里處,46歲劉姓男子駕駛拖吊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內側護欄後翻車肇事,而車上所拖吊之自小客車全翻於中線車道,並波及對向2部自小客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指出,2日下午4時44分許,國道3號南向333.9公里處發生A3交通事故案,劉姓男子(46歲)駕拖吊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先擦撞內側護欄後翻車肇事,而車上所拖吊之自小客車全翻於中線車道,該車撞擊中央分隔島防眩板,防眩板掉落對向波及2部自小客車,幸好均無人受傷。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據報派員到場勘查測繪蒐證,各造當事人酒測值均為零,在警方強力排除下,於下午5時18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目前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警方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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