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叫我脫褲...前科犯控2警違法搜索+亂摸 密錄器揭真相!

警察、警衣、制服。(圖/達志/示意圖)

▲萬華分局警備隊騎乘警用機車執行巡邏勤務時,對謝男進行盤查要求「脫外褲」,挨告妨害自由。(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2名警備隊警員騎乘警用機車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萬華區聯合醫院對多項毒品前科謝姓男子進行盤查。事後遭謝男提告妨害自由,表示員警要求他「脫外褲」,甚至將手伸入他內褲裡、在臀部股溝執行搜索。檢警勘驗密錄器發現衝突來自於謝男,不僅沒有脫褲子要求甚至反飆罵員警,因此認為員警罪嫌不足,將2警予以不起訴處分。

謝姓男子主張,2019年10月17日萬華分局何姓員警、王姓員警分別騎乘警用機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聯合醫院昆明院區側門前時看見他,竟共同基於強制、違法搜索、強制猥褻及公然侮辱犯意,未經他的同意強行搜索他隨身物品,甚至強迫他脫掉外褲,將手伸進內褲對他的臀部股溝執行搜索。

何姓員警辯稱,當時謝男過馬路沒有走斑馬線進行勸導,查證身分發現他竟有多項毒品前科並進行盤查,也有經過對方同意才開始對他身體外拍搜及查看隨身攜帶包包,搜到一半謝男竟詢問是否要脫褲,他表示可以。謝男脫下褲子後,何姓員警在內褲外進行拍搜動作,並沒有將手伸進去內褲,且謝男竟在脫褲子後開始大喊「警察叫他脫褲」,他認為不適合再搜身,也未發現違禁物,就讓對方離開。

檢警勘驗密錄器影像發現,在2名員警進行盤查時是謝男主動詢問需不需要脫褲子,自己脫完卻對著路邊高呼被員警要求脫褲,認為2名員警並沒有強迫脫褲子接受檢查,與強制罪要件根本不符合。

▼謝姓男子自己遭盤查開口罵員警幹,卻反過來指控員警對他妨害自由。(圖/達志示意圖)

氣到撕紙、生氣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謝男甚至指出遭何姓員警無故掐脖,但經勘驗密錄器則是謝男出口罵「幹」,何姓員警才以右手抓住他的脖子並質問「給我『幹』蝦咪啊、你給我『幹』」,但講完後謝男立刻往後退,何姓員警立刻放手,期間僅1秒鐘。

檢察官最後認為衝突來自於謝姓男子,何姓警員因一時情緒才會出手,難認定何姓員警主觀有違法犯意,並且認為謝男並沒有積極證據足以認定2名員警有他所指控的犯行,認為罪嫌不足,將2名員警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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