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嫩妹遭冒用男模圖片的郭姓男子,騙矇眼砲得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體型圓潤的郭姓男子,2018年間冒充帥氣男模的圖片,在交友網站上約砲。當時20歲的嫩妹小銀(化名)上鉤,郭男擔心穿幫,竟要求小銀戴眼罩關燈矇眼砲。過程中,郭男竟問:「覺得我是不是有點胖啊」,小銀撥開眼罩一看,立馬崩潰、並提出性侵告訴。一審將郭男判刑3年2月,上訴後,二審5日仍判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擔心自己的體型外貌不佳,影響交友狀況,即在交友軟體「SKOUT」中張貼一長相帥氣之男模特兒照片。小銀上鉤後,郭男開口約砲,郭男因擔心兩人見面時被發現並非男模,遂佯稱有特殊癖好,要求小銀以戴眼罩、關燈之方式,打起矇眼砲,小銀同意。
事發當天,郭男將眼罩放在門口,要求小銀進門前先戴上眼罩,小銀戴眼罩後摸黑進入房間內,二人隨即展開大戰。郭男衝刺過程中,突然開口問:「覺得我是不是有點胖啊?」小銀驚覺有異,稍微撥開眼罩一看,這才發現趴在自己身上的,竟然不是帥氣男模!小銀立刻說「不要,你不是那個人」,並推開郭男,但郭男沒停止,還繼續衝刺數十秒,小銀推不動,又大喊「不要」,郭男才停下來。小銀不滿,提出性侵告訴。郭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郭男否認犯罪,辯稱我沒有強迫小銀發生性行為,我幫小銀把眼罩拿下來後,我們就沒有進行性行為。法院不採信,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郭男提出診斷證明,說自己有勃起障礙,沒有性侵小銀。但高院審理後,發現郭男勃起障礙的診斷證明是案發後才開立,不影響他犯下本案。全案於5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犯「強制性交罪」,駁回上訴,還是判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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