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技佐盛景俠涉嫌收會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黃宥寧/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盛姓公務員,負責8座台灣本島與外島燈塔整建發包業務,卻不定期收受2萬到5萬元賄賂、免費飲宴,最後沒親眼見到燈塔,就同意以書面驗收,還幫廠商找理由減免逾期違約金60萬元,涉嫌貪污行收賄罪,台北地檢署5日兵分8路搜索約談盛與廠商等6被告到案,訊後諭令15萬元到5萬元不等交保。
廉政署6日凌晨陸續移送涉嫌收賄的盛景俠、涉嫌行賄的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相關人員到台北地檢署,盛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陳女則是面對「有沒有行賄」、「有沒有付錢」等問題猛搖頭。
▲建築師陳瑞貞搖頭否認記者詢問「有沒有行賄?」(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官鍾維翰指揮廉政署調查發現,盛景俠任職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及維護科技佐,負責燈塔相關工程招標採購文件的擬定、預算編列、履約等業務,卻涉嫌從2017年9月起,到2020年8月間,不定期收受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行賄2萬到5萬元、出差補助,另外接受下包廠商旺達土木的免費飲宴、免稅品等餽贈。
2018年間,盛主辦的500多萬元「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椗島等8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由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得標,事務所指派同1名員工蕭百泉擔任8個燈塔的監工。
但8個燈塔分布在台灣本島、金門、澎湖外海,蕭根本不可能分身在場監工,盛卻在收到工作月報表、公共工程監造報表、廠商施工日報表時,完全不管監工任務指派的不合理,直接同意列為備查。
▲涉嫌行賄的旺達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宗欽。(圖/記者劉昌松攝)
另外在「北椗島、東椗島燈塔整建工程採購案」中,履約期限是2018年7月5日,到2019年7月10日,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與旺達土木為了順利取得工程款,壓在最後1天申報竣工,盛景俠16日親自到金門開了個檢討會議後,同意書面驗收,隔月就付出9成的竣工價款。
但是標案最後送到政風室要辦理驗收結案時,發現盛景俠當時只到金門本島,根本沒去北椗島、東椗島親眼看到燈塔整建情形,就把沒做完的部分列為後續履約瑕疵,最後燈塔值到2020年6月完工驗收,廠商逾期280天,核定違約金70多萬元,盛卻又幫廠商捏造天候不佳,影響船運航班等理由,企圖減免違約金到18萬元,涉嫌圖利。
檢廉5日兵分8路搜索台北、高雄等處,並以貪污行、收賄,以及圖利等罪嫌被告身分,約談公務員盛景俠,建築師陳瑞貞,包商卜善玉等6名被告以及4名證人到案釐清案情。
更新:北檢複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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