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緯(化名)結婚前後3天都與人妻小雲(化名)發生關係,緯妻知情後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男子阿緯(化名)在台中某車行內的分租辦公室經營傢俱買賣,不料,他卻和車行某男員工的妻子小雲(化名)搭上線,與其發展婚外情,不僅在自己結婚的前後3天都和小雲上床,婚後更因此對懷有身孕的妻子態度大轉變,氣得妻子在知道原因後,崩潰上法院提告。台中地院審結判小雲須賠償正宮40萬元。可上訴。
阿緯與女友交往多年,2020年間因女友懷孕,2人遂於5月20日結婚,但其實早在婚禮前夕,阿緯就已出軌,與公司旁車行某員工的妻子小雲曖昧,發展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阿緯婚禮當天,小雲有出席也知道新娘已懷有身孕,不過婚禮結束後,她仍與阿緯互動親暱,發生約4次性行為,且每次結束,她還都會把日期、地點記錄在小緯也可見到的雲端行事曆上。
緯妻原先毫不知情,只覺得老公婚後態度丕變,直到汽車行老闆告知,「6月底有看見小緯與小雲的親密自拍片」,她才恍然大悟,後來經質問,老公也承認外遇。對於才剛新婚就面臨婚姻危機,緯妻相當崩潰,難過蒐證後上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小雲辯稱,阿緯明知她已為人妻還主動追求,且一直到結婚前夕仍不斷傳訊、向她表明愛意及想在一起的心意,導致她暈船,堅稱緯妻的婚姻出問題,並非她個人介入破壞所致。
阿緯則出面證稱,自己與小雲一共發生過5次性行為,其中4次是在他的租屋處,1次是在摩鐵,這部分小雲都有在雲端行事曆上畫紅色愛心記號,並標註地點。
法官勘驗雲端行事曆發現,原來阿緯婚禮前3天(5月17日)及後3天(5月23日)都有和小雲發生關係,且隔(6)月還又約了3次,再加上2人互相拍攝的性交片及裸露泡澡照,足以證實兩人關係匪淺,行為顯然已侵害緯妻配偶權,審結判小雲須賠償正宮40萬元。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