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稅賦成本轉嫁租戶 綠委提修法免徵房屋稅、地價稅不設年限

▲▼台北市明倫社會住宅社區整體外觀、公設、智慧服務、店面招租廣告、社區中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北市明倫社會住宅。(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台北市明倫社宅租金三房型的租金高達4萬元,引起社會譁然。民進黨立委江永昌6日表示,現行《住宅法》對於社會住宅的地價稅、房屋稅免徵期只有10年,導致地方政府將10年以後的房地稅列入成本,租金便水漲船高,因此提出修法,將租稅10年免徵期的優惠年限取消,而民眾黨甚至提案直接修法訂定55年免徵。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吳玉琴6日舉行「社宅租金合理化系列公聽會」探討房地稅負減免議題。江永昌指出,由於現行《住宅法》僅授權地方政府於5至10年的年限內,對社宅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導致地方政府須將10年後房地稅負納入興辦成本,連帶造成社宅租金水漲船高。以台北市為例,目前規劃46處社宅,總成本1633億中,房屋稅及地價稅就佔了424億,佔總成本的4分之1。

江永昌認為,若待《住宅法》減免社宅房地稅之年限將至,再修法延長並無助降低目前社宅租金高漲,因為地方政府無從確保10年後能修法延長,勢必先將10年後之房地稅列為成本、轉嫁由承租戶承擔。

因此,江永昌提出《住宅法》第22條修正草案,將社會住宅興辦過程中,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的租稅優惠年限取消,讓地方政府可視情況延長租稅優惠年限,減輕社會住宅的成本,降低社會住宅租金對民眾造成的負擔。

另外,民眾黨也提出修法版本,提案說明指出,社會住宅興辦營運年限為55年,但現行條文在租稅減免優惠年限僅10年,導致後續期間的稅金成本必須攤提,租金定價難以降低,因此提案將免稅的期限訂為55年,保有地方政府實際運作的彈性。

其他人也看了這些...

蔡英文:我用最謙卑心情 請國人體諒開放萊豬進口的決定
「讓蔡英文把萊豬吞回去」 馬英九籲全民連署食安公投
蔡英文:只要北京有心化解對立 我們願意共同促成有意義對話

更多熱門新聞...

行政院警告公務員「查緝萊豬送懲戒」 侯友宜:我當後盾
蔡英文、柯文哲同框出席「無觀眾」元旦升旗 12公尺寬巨幅國旗登場
馬英九、江啟臣、朱立倫戴國旗口罩升旗  同台展團結迎接2021

振興一下我們的美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