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古姓女外送員因逆向行駛遭開單,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宥寧/新北報導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使更多人加入外送,但外送員跑單固然辛苦,還是得遵守交通規則!新北有名古姓女外送員,因逆向行駛遭員警以錄影採證舉發。收到罰單的她表示納悶並提起訴訟,認為沒有違規,且自己靠外送維生,企圖打悲情牌求撤銷,但遭新北地院認定違規是事實予以駁回。
古女去年6月18日12時17分許,行駛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3 段左轉入建國高架橋下方之建國北路3段151 巷(該路段為雙向各1車道,路面劃設有雙黃實線「分向限制線」)而進入對向來車道行駛,遭目睹員警錄影採證,因當下無法攔截製單舉發,乃於當天填製逕行舉發,記載應到案日期為2020年8月2日前,並移送被告處理。
古女收到罰單後,於2020年7月2日、3日透過「交通違規申訴」系統陳述不服舉發,認為自己並沒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希望能撤銷900元罰緩及被記違規點數1點,不過經過2次申訴都遭裁處確定,她感到不服並提起行政訴訟。
▲古女表示自己只是小小市民沒工作也沒收入僅靠外送,求撤銷交通罰單。(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她提出3項主張:1、本人於2020年7月20日左右收到交通違規員警逕行舉發,自已並沒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如果是警察真的看到整段違規和逆向,有監視器證明,她願意受罰!2、可以要求全部的監視器畫面嗎?正因為疫情關係,已經沒有工作了,需要跑外送維生,一般小小市民既沒有收入,還要被開罰單。3、本件尚難單憑舉發警員與證據不符之空言指述,認她有何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之違規行為,又本件並無其他證據證明她有何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東往西)之違規行為,舉發於法不合,當有違誤。
但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答辯表示,古女確實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並且認為既為合法考領機車駕駛執照的人應該了解交通道路規則,並且該確實遵守,認為這屬單方不想繳交罰緩爭執之詞。新北地院勘查警員採證錄影畫面認為違規是事實,古女沒有理由訴請撤銷,應予駁回,且古女需給付第一審裁判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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