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大埔溪、石榴班溪、虎尾溪昨日遭污染成「紅色多瑙河」,雲林環保局7日指出,污染範圍達5公里,依《水污法》重罰2000萬並勒令停工。福懋興業澄清表示,「因應措施福懋内部初步調查並沒有違反水汙染法18-1及20條,遭罰2千萬及勒令停工情事。將全力配合環保局調查。若錯在福懋絕對接受罰則且儘速改善。」
▲福懋興業遭查,爆出工廠放廢水污染成「紅色多瑙河」,澄清環保局所指控均未違反,僅「色度超標我們承認」。(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環保局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廢污水污染範圍高達5公里,由水質保護科長葉增智率相關稽查人員前往「染製廠」放流口、放流池及不明貯槽分別進行採樣,採樣項目為SS、COD、BOD、氨氮及真色色度,現場查核發現有「未經核准貯槽」設施。繞流排放廢污水至放流池之情形,依《水污法》18條之1處分;查有不明儲槽,依《水污法》第20條,貯留設施未依登記事項運作處分,併重罰2000萬並勒令停工。
▲雲林縣大埔溪、石榴班溪、虎尾溪昨日遭染成「紅色多瑙河」,污染範圍達5公里。(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水質保護科長葉增智指出,昨日稽查後現場依《水污法》18條之1處分,並當場請業者將出水口阻斷,禁止流放廢水至溪流域;另外儲槽部分要等確定他的廢水來源是從哪一個製程而來,這部分再依照製程、儲槽進行停工。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會針對遭污染流域持續做監測,包含土質污染狀況,如檢測超標或影響土壤部分,將持續追究,責請違法業者做後續改善、負起處理經費等責任。
▲環保局人員沿岸空拍、稽巡查後,掌握污染工廠,依違反水污法可處新臺幣最高2000萬元,並勒令停工(左,環保局長張喬維;右,水質保護科長葉增智)。(圖/記者蔡佩旻攝)
對於重罰,福懋興業發言人、總經理李敏章表示,工廠廢水處理有線上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所有的數據等會掌控,昨天的情況確實是在處理紅色的製程中間,因為比例比較高,所以只有色度部分超標,而其他的廢水處理監測,包含水溫、ph值、COD、BOD等含量都是在標準內,「但是因為在色度超標,顏色讓人觀感看起來比較恐怖,這點我們承認。」
▲福懋興業遭查,爆出工廠放廢水污染成「紅色多瑙河」,澄清環保局指控均未違反,僅「色度超標我們承認」。(圖/記者蔡佩旻攝)
福懋興業說明,「關於雲林縣環保局講的要勒令停工、罰款,在罰款引用的《水污法》法條的第18之1偷排廢水的部分,我們並無偷排情況,而第20條就是儲存比較髒的東西,這兩條均無違反,所以若要根據法條,而實際上我們沒有違反規定的話將會進行申訴。」
▲雲林縣遭染紅溪域「紅色多瑙河」今日仍呈深紅水色。(圖/記者蔡佩旻攝)
福懋興業說明進一步指出,「我們的立場是,要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接受該罰,那沒有的話我們會請環保局給我們一個合理的、公平的處理方式;色度超標雖然是由環保局來認定,我們將再與環保局開會,違反色度的標準,要用什麼樣的開罰,關於勒令停工或者是《水污法》的第18條之1或者是第20條,這兩條適比較嚴重的違規,我們都沒違反,僅色度超標我們承認。」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全文:
「2021年1月6日虎尾溪染紅事件,福懋公司檢測廢水排放水質,SS、SOD、BOD、氨氮、水溫及pH值均符合規定,"惟在操作上有疏失,致色度有超出規定範圍"(規定為400、公司自行檢測為440),公司已立即予以改善(1月7日檢測為279)。目前已遵照環保局規定,停止污水進入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再予以使用。公司是否違反水污染法18-1及20條之規定,將再向環保局釐清敘明,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福懋公司本將善盡維護環保責任,遵守環保法令規定,全力配合環保局調查,並儘速改善缺失。」
▲雲林縣遭染紅溪域「紅色多瑙河」今日仍呈深紅水色。(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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