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魏姓男子前年12月間邀約鄭姓女子到新屋區修車廠施用毒咖啡包與笑氣,但魏疑連續施用過量,送醫不治。(示意圖/取得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鄭姓女子前年12月接獲魏姓男子邀約至新屋區某修車廠,魏男聲稱無償提供共同施用含有PMA、PMMA等二級新興毒品成分毒咖啡包與笑氣,後來范姓男子也到場共同施用,但魏男連續施用2天後出現抽搐狀況且陷入昏迷,2人將魏送醫急救仍不治,魏男家屬對鄭女與范男提告;桃檢根據法醫研究所報告,魏男血液中濃度已近達致死範圍,且其血液中濃度超越致死標準4倍,共同吸毒者間不存在保護義務承擔,檢方7日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魏姓男子於前年12月13日晚間邀約31歲鄭姓女子到其位於新屋區某修車廠開毒趴,鄭女於翌日凌晨2時許抵達修車廠,魏無償提供含有二級毒品之PMA、PMMA成分之毒咖啡包、安非他命,另外還提供笑氣共同施用。
16日上午,31歲范姓男子到修車廠準備牽車,發現魏、鄭共同施用毒品也加入,未料,當天中午12時許,鄭女、范男發現魏出現抽搐症狀,范居然拿笑氣給魏,鄭女也沒立即制止,後來發現魏仍然昏迷趕緊送醫,但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醫護人員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家屬則控訴鄭、范涉嫌過失致死罪嫌。
桃檢偵訊時,鄭女辯稱魏死前已連續2天吸毒,發現身體不適已立即送醫,但范男仍灌魏笑氣,才無法送醫;范則辯稱,魏因曾入監,出獄後堅決表示不願再入監,所以才沒第一時間叫救護車,有嘗試拿礦泉水灌進他身體稀釋藥物,但後來還是馬上送醫,並未延誤。
桃檢查出,根據法醫相驗認定魏因濫用毒品致死,再經解剖檢驗發現,魏血液中PMMA、PMA的濃度皆達到死亡範圍,其中PMMA高達致死濃度的4倍之多,檢方認為,鄭與范2人發現魏不適已送醫,但共同施用毒品者,彼此間通常不存在保護義務的承擔,非必然構成危險共同體,加上PMMA、PMA致死率近100%,客觀上無從確認魏送醫後有救治可能性,難認有因果關係,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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