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陸軍擔任少校輔導長的李姓男子,去年1月在營區開會時公然拍桌對中校長官咆哮,怒嗆「沒被兇過、我是要退伍的人,不要弄到我」挨告。(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陸軍通訊營區擔任少校的李姓男子,因對直屬中校長官領導統御方式有意見,去年1月間在營區開會時,公然在部屬前怒嗆「沒被兇過?」,甚至拍桌咆哮「我是要退伍的人…最好不要弄到我!」等語,鍾姓中校報請憲兵隊查處提告;桃檢查出,李在言詞上並無實質對長官有生命、身體惡害通知,應是情緒性發言,公然侮辱部分鍾已撤告,檢方7日偵結予以李不起訴處分。
據桃園憲兵隊調查,去年1月3日下午1時許,鍾姓中校召集幹部下屬共計13人開會,其中年約30歲的李姓少校輔導長,疑似對鍾的領導統御方式有意見,竟在會議上對鍾恫嚇:「幹嘛不講話?沒被凶過?」還嗆聲「我是要退伍的人,你還要繼續幹,最好不要弄到我!」等語。
李後來又指稱鍾圖利廠商,甚至以「他X的」連續辱罵5至6次,還怒拍辦公桌,並朝鍾方向丟擲筆記本,最後更逾越職權下令解散會議,致使鍾心生畏懼與名譽受損,事後鍾提告,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對上官施以恐嚇、公然侮辱上官等罪嫌。
桃檢認為,公然侮辱部分,鍾後來已撤告;恐嚇部分,李偵訊時堅決否認犯行,辯稱是會議中與鍾意見不同,不滿鍾的領導統御方式,才會情緒性說「他X的」,但並非針對鍾;重擊桌面是希望對方不要咄咄逼人,當時自己因情緒氣憤重摔筆記本在地上,沒有朝鍾方向丟。
檢方偵對李在會議中辱罵部分,出席會議的在場軍官則指證歷歷,但李怒嗆「最好不要弄到我…」等語,該內容並無實質對鍾生命、身體有威脅,難認李未來之不法惡害直屬長官之行為;李還質疑鍾圖利廠商,李是基於自身是輔導長職責,有提醒主官風紀操守,其行為應是要鍾注意自身行為妥適性,並非要脅,加上李雖越權下令解散會議,但當時現場沒有人離開,足見只是情緒性宣洩,沒有脅迫,檢方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更多新聞】
►3男女汽修廠開毒趴!他嗑強力搖頭丸+笑氣不治 2友挨告獲不起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