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名林姓女教師,3年前遭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吃朝天椒,更將尿布戴在魏女頭上,或是罰寫功課、不給吃午餐等7項,涉及強制罪,遭檢察官起訴,嘉義地院審理以證據不足以證明2名教師有強制罪,又吃朝天椒、戴尿布分別涉及傷害、侮辱罪,未提告訴,嘉義地院判決2名教師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魏姓女學生2018年2月21日從他校轉入嘉特期間至同年的4月25日,遭2名林姓導師以魏女說謊、不寫家課、拿別人東西藏匿、干擾秩序等行為為藉口,強迫她在感官教學課吃朝天椒、整天戴尿布在頭上、將魏父準備的早餐丟入廚餘桶、中午寫功課不給午餐吃,甚至還強行拿走魏女皮卡丘玩偶並剪成筆袋送同學,將跑步機速度調快,讓女學生站在跑步機上跑步等事件,檢察官調查後依強制罪,將2名老師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2名女老師讓魏女吃辣椒,是體驗感官教學的設計課程,但並未強迫她吃下辣椒,至於戴尿布是因魏女拿同學東西,藉由讓她戴尿布體驗辨別對錯倒是沒有強迫,而將早餐丟棄是因味道聞起來怪怪;寫作業是為教她學習態度,沒有不讓她吃東西等。
法官也調閱學校輔導紀錄、訪談國教署、證人及魏女父親說詞,沒有相關證據記載教師是以強暴、脅迫手段,讓女學生行使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她行使權利,也沒有證據證明老師的強迫犯意及犯行。
法官認為,教師未與女學生父親做好事先溝通及說明,導致魏女父親看到自己女兒解便有辣椒,便跟學校提出申訴,顯見家長與教施之間溝通嚴重不良,但不能因此抹煞教師的努力,希望2名教師與家長加強溝通聯繫,有良好互動,對學生管教、處罰策略多省思及審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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