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推「揭弊者保護法」:民進黨改革如牛步

▲▼台灣民眾黨團舉行「反綠色網路新威權,NCC別插手網路傳播」記者會 賴香伶 高虹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賴香伶、高虹安等召開記者會,批評中央揭弊者保護改革牛步。(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團日前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黨籍立委張其祿、賴香伶、高虹安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執政者回答:建立完整的廉政及透明法制,台灣還要等多久?並表示黨團已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版本,將成立第三方獨立機關「揭弊者保護委員會」作為揭弊的單一窗口,同時也要求揭弊者的保護要溯及既往。

賴香伶指出,政院提出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因未能獲得執政黨團的支持,至今仍躺在立院,遲遲無法完成立法程序。在屆期不連續的狀況下,行政院應重新將《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再送立法院,但至今卻未見再送立法院。

賴香伶批評,從《國民法官法》就可以知道,若執政黨認為法要過,就會過,但「揭弊者保護法」改革牛步,近期就有許多案件涉及揭弊者保護,包括勞動基金弊案、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喝花酒、康軒集團董事長違反檢疫規定等。

張其祿則表示,民眾黨團版本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有5大特點,包括對揭弊者的保護溯及既往、設立獨立委員會並擴大受理揭弊機關、揭弊範圍涵蓋公私部門、訂立揭弊者補償及獎勵機制法源、訂立揭弊者補償及獎勵機制法源、給予揭弊者適當身心照護措施及避免媒體不實報導。

高虹安則說,揭弊者容易成為「單位公敵」,除要獨自面對後續司法程序,身心往往面臨極大壓力,因此民眾黨團版本草案建立完整的吹哨者保護配套,如回復原職、回復原來的年資、損害賠償等補償權利;此外,也要求媒體報導揭弊案件或製作相關節目時,應注意揭弊者或其家屬的名譽及隱私,若認為媒體報導有誤,得於該報導播送或刊登日起15日內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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