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教練對少女伸出鹹豬手,二審加重改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徐姓空手道教練,2015年間教導當時年僅10歲的女學員小昭(化名)時,就趁機撫摸胸部與下體,小昭告知外婆,外婆就親自接送小昭到道館。沒想到2年半後小昭更是亭亭玉立時,徐男再度伸出狼爪,藉口要特訓為由,再度對小昭撫摸胸部、下體,還親吻嘴巴。一審將徐男判刑4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更加重改判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昭就讀國小三年級時,在徐男開設的空手道館學習,當時經過小昭外婆同意,由徐男騎機車載送小昭到外婆工作處。但某次載送時,徐男竟不顧小昭閃躲,強行以左手隔著衣物撫摸站在坐墊前方腳踏板處的小昭胸部、下體,接連2次得手。小昭告知外婆,外婆就決定自行騎車接送小昭。
過了2年半後,小昭已經是國小六年級的女孩,畢業前要參加大型比賽。徐男藉口要幫小昭特訓,就到外婆工作地隔壁之騎樓走廊,私下幫小昭特訓。並在單獨指導動作過程中,不顧小昭之掙脫及拒絕,強行伸手隔著衣物撫摸胸部、下體及親嘴,總計對小昭強制猥褻共4次。學校班導師發現小昭有異,經詢問後才發現小昭被侵犯,緊急通報校方處理,全案才因此爆發。徐男被檢方依照多個「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徐男坦承不諱,一審法院認為他為小昭之空手道教練,竟為滿足一己淫慾,不知尊重小昭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意願,違反小昭之意願對其為強制猥褻行為,造成小昭身心受創甚鉅,亦對其日後身心發展造成無可磨滅之陰影,因此判刑4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徐男共犯下6次加重強制猥褻行為,考量他身為小昭之空手道教練,枉顧學生及家長之信任,竟利用騎機車接送及單獨指導之機會,先後多次實行強制猥褻犯行,惡性不輕,且對小昭身心發展造成無可磨滅之傷害,影響至深且遠,不容輕縱,因此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改加重判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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