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一名徐姓員警,在1月 1日勤務中發現洪姓民眾酒後駕駛機車,雖然依法進行酒測,但卻私下收了2萬塊,被以貪污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男子在派出所內進行酒測,確定超標後,員警私收2萬塊讓男子騎車走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這起案件就發生在1月1日,徐姓員警查到一名洪姓男子涉嫌酒駕,雖然當時依法開立交通違規舉發單,不過卻禁不住洪姓民眾苦苦哀求表示急需交通工具,請求員警勿扣機車,洪男並主動提出願交付2萬元做為一定前往繳納交通罰鍰的「保證金」,徐姓員警答應後收下,事後,洪男也確實前往繳納罰鍰,並依約前往港埔所向徐員取回該2萬元。
▲男子在派出所內進行酒測,確定超標後,員警私收2萬塊讓男子騎車走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但此事被所長知道後主動陳報分局,分局立即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將全案依貪污罪嫌函送偵辦。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 上,「車輛應予查扣」,繳完罰單等裁罰程序完成後才能發還,但徐姓員警卻收取違規人2萬元做為必將前往接受裁罰的「保證金」,未將車輛查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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