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葉姓男子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擔任「打飯班」,他因不滿行為遭吳姓下士和李姓上士糾正,竟嗆「要到外面試試看?」、「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嘉義地檢署近日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在役男得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聯合新聞網》報導,20歲的葉男2020年5月入伍,下部隊到嘉義大林營區;同年7月某天下午,二兵的他進行餐廳整潔時,態度十分怠惰被長官發現。一名吳姓下士班長看不下去,當場糾正葉員的行為。
沒想到,葉員竟聽不下去,當場嗆吳員「要到外面試試看?」而事發隔天,他因不滿打飯班工作,又被李姓上士出言告誡,竟恐嚇「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事發後,他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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