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1段10日凌晨2時31分許,發生一起2部小客車對撞交通事故,造成2車3人受傷,經送奇美醫院救治,3人均無生命危險,台南市警三分局警方初步了解,雙方均無酒駕,肇因為賓士車駕駛未依規定跨雙黃線超車肇事。
▲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1段凌晨發生一起2部小客車對撞交通事故,造成2車3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說,10日凌晨54歲陳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自小客車,由安南區安和路一段南往北行駛,於肇事地點跨越雙黃線進入對向車道與59歲莊姓男子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內載55歲莫姓女子)發生對撞交通事故,造成陳男身體多處受傷、莊男手腳骨折、莫女頭部受傷,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雙方均無酒駕。
警方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處新台幣600-1800元罰鍰。相信絕大多數的用路人一定都非常清楚「雙黃線」的規定,雙黃線就是用來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在雙黃線上跨線和迴轉,常導致對向車閃避不及,要知道橫跨雙黃線,基本上就是逆向行駛,非常危險!
南警三分局呼籲,行車請遵守交通規則並注意安全,用路人一念之差可能導致數個家庭破碎,「安全」絕對是回家唯一的路,慢慢來、比較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