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女子得知前夫在離婚後不到1個月過世,控告離婚見證人偽造離婚協議書。簽,簽名。(示意圖/達志)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郭姓女子前年和蘇姓丈夫協議離婚後不到1個月,蘇男出車禍死亡,郭女得知消息,控告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沒有親見離婚,涉嫌違造文書,檢警一查發現,60多歲的蘇男名下擁有台北市房產,近年和包括郭女在內,先後娶了多名陸籍配偶,之後又離婚,懷疑是人頭老公,而郭女可能想繼承遺產,全案因查無見證人偽造離婚協議書事證,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蘇男是彰化人,他在台北市萬華區擁有1間房子,另外新北市三重區租了一間3房公寓,蘇男生前和郭女、以及林姓轉租房客各睡1間,2019年1月間,蘇男和郭女協議離婚,同月底,蘇男就因騎車在福和橋發生車禍身亡。
40多歲的郭女指控,她在意外發生前只是和蘇男吵了一架,並沒有真的要離婚,但是林姓房客提供個人身分資料,讓蘇男去偽造離婚見證,控告林男涉嫌偽造文書,林男則稱,蘇男早就愛上別人了,他是親自在2人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見證的。
▲檢警懷疑蘇男是人頭丈夫,離婚是為了和心儀對象交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檢警為了確認蘇男是否真的要離婚,傳訊蘇男弟弟出庭,弟弟表示,蘇男過去和台灣女子有過2段婚姻,都失敗收場,之後就常聽到蘇男又娶了陸配,次數多到搞不清楚,不過蘇男在和郭女離婚後,曾開心地向鄰居伸出沒戴婚戒的手指,炫耀「我現在單身了!」2019年1月底,蘇男和其他心儀對象約了要去公園跳舞約會,卻不幸發生車禍意外。
檢察官認為,蘇男有和其他陸配結婚再離婚的紀錄,又長期和郭女分房,已經讓人懷疑是否真的相愛結婚,而弟弟、見證人的說法也符合蘇男生前已經變心愛上別人,認為蘇男應該是真的要離婚,認為離婚協議造假的事證不足,11日處分不起訴挨告的離婚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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