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於信義區地下停車場爆行車糾紛,其中1名男子友人行車紀錄器錄全程再PO網,不料觀看人數達16萬另名男子覺得自己生活被影響求償50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平常開Uber謀生的阿昌,因違規停車遭阿強指責,兩人更進而在信義區寒舍艾麗酒店地下停車場爆口角,阿強的友人恰巧錄下爭執過程。阿強將此段影片上傳到網路公審,引發網路熱議熱搜,阿昌認為,自己收入因此受到極大影響,憤而對阿強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官認為阿昌有錯在先,被公審也是阿昌所為得到的社會評價,就算因此得到不好的評價,也不算侵害名譽權,予以駁回。
平常開Uber謀生的阿昌因違規停車與阿強爆發口角,於2018年10月29日晚間8時許左右,阿昌跑到寒舍艾麗酒店地下停車場找阿強理論,雙方一言不合激烈爭執,剛好被阿強朋友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整個爭吵過程,阿強並向友人要這段影片PO上網公審讓大家評評理。不料該段影片經網路轉發觀看人數竟達16萬次之多,阿昌超生氣認為「這已經嚴重影響家庭生計及個人名譽」對阿強提告求償50萬。
審理的法官表示,阿昌雖主張名譽權受損,但該段影片只是將當時雙方口頭爭執的情形如實呈現,這樣的實況揭露把一個人在面對事情發生的反應態度與行為揭露出來,而得到應有的社會評價,就算因此得到不好的評價,也沒有侵害名譽權。
▼阿昌因爆口角影片被PO上網觀看人數達16萬次,認為自己生活已嚴重受影響憤而提告。(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法官認為,雙方爭吵地點,是在付費停車民眾都可自由出入的場所,阿昌自己都承認,當時是他進入該場所,去找阿強理論而不是去停車,更可見這是不特定人都可以進出的場所;所以當阿昌在這裡的活動情形,本來就只有較低的合理隱私期待,而當下爭吵內容,是針對阿昌交通違規事實,法官也強調,此事涉及大眾交通安全或秩序維持,屬可受公評之事。既然是阿昌主動去理論,就不能正當合理期待阿強會默默承受一切而不尋求社會公評管道,認定阿強並沒有不法之處。
法官最後表示,並不是所有網路言論都能夠引發熱搜或公審,而必須有其客觀外在條件配合,由於,該案正符合當下有「Uber合法化的爭議」,這正是為什麼該段錄影會爆紅的原因。此外阿強也在這事件上新聞後已經下架,阿昌也沒有進一步再爭執,顯示阿強對「網路言論自由」有自我節制,對此阿昌想要求賠償,並不合理,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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