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強逼江姓少女簽下6萬元本票,並想拍攝裸照要求接客還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把租屋分租給江姓少女及徐姓前男友,沒想到徐男入獄10天,陳男竟以徐男欠錢為由要求江女簽下6萬元的本票並想拍攝裸照,以此威脅接客還債。江女嚇得立刻用手機求救,逃脫後報警,而陳男也被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據《聯合報》報導,陳男2019年7月將在和平島和一路的租屋處以每月2500元分租給17歲江姓少女及徐姓前男友。但是,徐男同年8月10日因犯案入監服刑,江女也因此離開租屋處。
在徐男入獄10多天時,陳男立刻打電話給江女,藉口租屋處內有衣物沒收拾,要求對方立刻前來拿取,而陳男見江女進門後,立刻將門上鎖,以徐男欠錢為由,要求江女簽下6萬元的本票,並去接客2個月償還債務。
▲基隆地方法院。(圖/記者謝孟儒攝)
陳男拿過本票後,要求江女脫衣拍裸照,讓江女嚇得用手機跟友人求救,還好朋友馬上趕到現場,把江女從陳男的租屋處帶離,立刻報警處理。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江女確實沒欠他錢,但他卻要求對方簽下本票,且本票在江女被朋友帶走時,已被撕毀。
檢方表示,根據江女指控、陳男的供詞,以及證人的證稱,可以確定陳男強逼江女拍裸照等罪刑,因此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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