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婦人加工自殺涉詐保3千萬 狠心夫姊弟判刑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法院將詐保案偽造文書部分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葉姓婦人因為欠下3千餘萬元的巨額債務,竟與第二任丈夫陳政賢、兒子等人,共同謀畫自殺詐保。2017年4月間,陳男駕車載著婦人、次子前往大溪北橫公路,而後婦人假意自拍後,跳下深谷自殺,陳男請求理賠遭檢警識破,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至於陳男央請二姊製作假的投保證明部分,陳男二審遭判刑6月與8月(得易科罰金)、二姊遭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最高法院判刑定讞。

這起詐保案件,發生在2017年4月間,男子陳政賢報案,指稱妻子葉治萍(50歲),在大溪北橫公路復興路百吉隧道口前16公尺邊坡,因坐在護欄自拍不慎摔死,在場還有葉女與前夫所生的次子陳俊宏目擊。檢方相驗後,陳男即向三家保險公司聲請理賠,檢警覺得可疑,展開追查。

經過清查後,赫然發現,葉女因投資股票失利欠下巨額債務,另外還疑似挪用公司2千餘萬元公款;2016年葉女與第一任丈夫出遊時,丈夫溺水身亡,當時因查無外力介入,以意外結案,葉女領到1千多萬元保險理賠,並與交往多年的第二任丈夫陳政賢結婚。

而葉女為了清償債務,結婚後就與陳政賢、兒子陳俊宏,共同策畫自殺詐保案件。檢警發現3人多次到場勘查地形,因此將陳政賢、陳俊宏聲請羈押獲准,而後順利突破兒子心防,才查出詐保的真相,檢方因此依照「加工自殺罪」,對陳政賢、陳俊宏提起公訴。

陳氏父子一二審均遭判刑,目前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中。至於陳男在案發後隨即央請二姊偽造死者的勞保投保證明部分,二審將陳男判刑6月與8月(得易科罰金),二姊遭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二姊未上訴,先行定讞。至於陳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3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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