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外觀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吳姓超商店長,被控趁機對未滿18歲的女店員從身後徒手環抱腰部一次,臨去前還說「你的身體很香」,被害人報警,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由於被害人未成年,法官判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日,等於要罰5萬元。
判決書說,吳姓男子任超商店長,明知在店內工作的女店員未滿18歲,於2019年9月29日下午,在該超商後方儲藏室,見該女店員開啟該處廁所門扇而在其內抽菸,無人在陪同在旁,認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
利用她不及抗拒之際,從身後徒手環抱她腰部1次得逞,於離去現場時,又向她表:「你的身體很香」等語。被被害人憤而報警查獲。
法官判決指出,吳男趁被害人不及抗拒之際,猝然從身後為不當環抱其腰部的行為,足見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及其所享有關於性、性別,及與性有關之寧靜及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並造成被害人身心 衝擊、心理嫌惡及不安全感,所為實屬不該;但念及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迄未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或 達成和解等節,及其教育程度、家庭狀況,判決拘役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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