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小燈泡媽:還2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 嘴秋網友罰上教育課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去年遭王姓婦人謾罵,稱「還有兩個小孩可以砍」,引發社會嘩然!沒想到屏東凃姓網友竟湊熱鬧在同篇貼文底下留言「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士林地院14日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須接受6場法治教育。

去年1月11日總統及立委大選投票日的夜晚,一名王姓婦人在臉書上以不屑態度,發表「愚天、大港、淋常左這些爛咖都能上」,一名匿名網友在王女貼文下留言稱「小燈泡媽也上了」,不料王女竟再留言「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而屏東的凃姓網友則跟風、湊熱鬧加碼留言「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王婉諭憤而提告。王婦先前已遭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而跟風的凃男,也被法院認定有罪。判決指出,凃男明知立委王婉諭是小燈泡媽,並且還育有其他子女,卻基於不法犯意,以暱稱發表「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來呼應王婦不理性留言,讓王婉諭其他子女產生可能遭受危害的威脅。

士林地院認為,民主之可貴在於每個人在公共事務上,均得發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見,但自由非毫無限制,凃男和王婉諭互相不認識,卻在公開的臉書頁面留言、發表不當內容,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恐懼,所為超越法律界線;王婉諭因女兒遇害身亡遭受重大打擊,凃男的行為使王婉諭再度產生所育子女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危害之恐懼,且網路發達,凃男行為也極度可能引起他人仿效。

法官考量,凃男警詢時坦承不諱,並表示希望可以跟王婉諭本人道歉,認為他已知悔悟給予緩刑機會,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但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6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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