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睡到一半,驚見媽媽男友趴在自己身上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女子小妍(化名)2018年5月23日服用安眠藥入睡後,遭媽媽男友阿傑(化名)持手電筒照射身體,並掀開上衣,親臉、舔胸猥褻,嚇得她當場驚醒,隨即報警提告。一審台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將阿傑判刑2年,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日前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妍與男友吵架心情低落,2018年5月23日聽聞媽媽建議後,找阿傑到租屋處聊天談心,而阿傑原本就知道,小妍因精神障礙要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不料,2人結束對話,阿傑待小妍服用安眠藥約30、40分鐘後,進入熟睡狀態,竟大起色心,持手電筒照射小妍身體,並掀開上衣,親臉、舔胸猥褻。直到小妍發覺身體有異,張眼發現阿傑趴在身上,氣得將對方趕出租屋處,趕緊報警處理。
審理期間,阿傑否認犯行,辯稱是小妍自己主動掀開上衣,將胸部靠近他的臉,還問他是否要性交易,惟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不採信阿傑犯行。一審台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將阿傑判刑2年。
檢方不服結果,上訴二審指稱,阿傑未盡長輩之責開導,反而利用小妍信賴,趁機猥褻,造成小妍心理受到嚴重傷害,出現急性壓力症狀,犯後矢口否認,原審量刑過輕。
不過,台南高分院再次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阿傑原審有期徒刑2年,已屬中度量刑,難認有過輕情事,因此審酌後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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