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長在16日上午9時許交接,刑事局長一職由原任黃明昭交接給新任局長黃嘉祿(右)。(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刑事局局長在16日進行布達交接典禮,原刑事局長黃明昭調任高雄市警局長,刑事局長一職由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接任,整場交接典禮於16日上午9時許開始,由內政部警政署署長陳家欽親自主持,並邀請各界代表貴賓與會觀禮。
原任刑事局長黃明昭,中央警察大學51期外事系畢業、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黃明昭局長歷任行政、刑事等警察工作,熟稔警政各項勤(業)務,統合及溝通協調能力俱佳,內政部核定調派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一職。
後續由原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接任,黃嘉祿中央警察大學44期刑事系畢業、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碩士,歷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湖、松山、信義、萬華分局分局長。
後又升任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臺中港務警察局局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刑事警察局副局長、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航空警察局局長、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職務。
刑事局長黃嘉祿表示,未來將在原有的刑事基礎上,繼續加強政府打擊犯罪的責任,除了打詐、反毒以及檢肅槍隻外,還有強化科技裝備以及改善基層辦案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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