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4歲男童被打死。(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虐童案層出不窮,高雄一名4歲男童因「沒遵守約定」,把食物含嘴巴不吞下去,被劉姓母親藤條處罰,導致兒子橫紋肌溶解症、腎衰竭,送醫後不幸死亡,身上還被發現有多處新舊鈍力傷。
判決書指出,男童的洪姓父親從事製造業、開公司,跟有護理師執照的劉女婚後育有2個兒子。劉女主要負責照顧小孩,也協助丈夫公司業務,但疑似因為壓力過大,導致她有嚴重憂鬱和焦慮,就醫診斷出個性「急性子」、「完美性格」、「責任感重」,身心狀況持續沒改善。
2018年間大兒子讀國小1年級,小兒子時年4歲。洪男3月30日認為小兒子有拿電視遙控器,卻又說謊,拿藤條毆打,造成其左手臂、臀部、雙側小腿有大量瘀傷。
同年4月4日晚間,劉女認為小兒子吃晚餐時,把食物含在嘴巴不願吞下去,勸戒仍不聽話,且違反之前親子之間的「約定」,下秒憤怒失控,拿出藤條瘋狂狠打。由於4歲男童閃躲而打到頭、手及身體,不料4月6日凌晨1點多,小兒子突失去氣息,送醫後於3時2分不幸死亡。
醫院發現,4歲男童因毆打造成橫紋肌溶解症累積,併發急性腎小管壞死,及皮下軟組織大面積出血,送到醫院前已沒自主呼吸跟心跳。
法醫解剖發現,男童頭、軀幹及四肢多處新舊鈍力傷,包括頭部的額部、耳朵、嘴角瘀傷及擦挫傷,身體的背部、腋下後方、左臀下多處擦挫傷及瘀傷,四肢的小腿、腳掌背可見明顯棍棒傷,也跟警方查扣的藤條吻合。
▲4歲男童被發現身上新舊傷都有。(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事後,洪男承認拿藤條教訓小兒子。劉女起初則認拿藤條打,審理時卻改口辯稱用的是「愛的小手」。合議庭依法醫報告認定,男童的左右小腿後面皮下軟組織大面積出血、橫紋肌溶解,使釋出已達致死量的肌球蛋白,造成急性腎小管壞死,進而致死,因是劉女毆打的新傷奪命。
一審考量劉女有憂鬱症減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4年2月,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洪姓男子判4月,得易科罰金;但上訴後,二審合議庭認定洪姓男子於案發當年的1月也曾毆打小兒子,改依2個傷害罪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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