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捷運警察隊與新北警方獲報噴精變態狼事件後已加強營運動線維安。(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警方表示,日前一名年約25歲的林女搭乘捷運板南線,行經捷運西門站時,發現自己長褲上多了一灘不明黏糊噁心液體,她回想前幾站曾有人藉人潮壅擠刻意靠近,懷疑遭人「噴精」,立刻向站務人員報警求助,轄區西門町所獲報後協助調查,確認案發地點後轉交新北市警方偵辦,捷運警察、新北警方正依林女述特徵積緝捕這名噁爛噴精狼。
據了解:1月15日上午被害林姓女子在新北市搭乘捷運板南線,往南港方向行進,搭車到一半,突然發現自己褲上有一灘不明液體,她懷疑遭到變態男「噴精」猥褻,深感噁心之餘,立刻從捷運西門站下車奔向站務人員求助。
轄區西門町派出所證實表示,當天接獲站務人員通報,立刻派員到場瞭解。林女指稱1名身高約160公分、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趁著車廂中人潮壅擠刻意靠近推擠,事後褲子上就多了一灘液體。
因林女堅稱是在列車行經板橋、新埔站之間遭猥褻,員警受理案件後,依規定通報給案發生地新北市市警方接手偵辦;北市警方表示,上班女子遭「噴精」行為恐涉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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