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戴若涵/桃園報導
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判刑4年8月,於2020年1月8日入監服刑,而抵扣羈押期間,其服刑時間已超過二分之一。魏應充日前報請假釋,而台中高分檢向高分院申請假釋付保護管束。對此,台中高分院19日上午裁定准予保護管束,因此魏應充經服刑377日後,19日下午他步出八德外役監獄。
▲▼台中高分院19日上午裁准魏應充假釋付保護管束。(圖/記者邱中岳攝,下同)
由於魏應充戶籍地在台北市,按照規定假釋後24小時內需於台北地檢署報到,未來他也需就近進行假釋後保護管束,他19日傍晚5時許走出監所,神情淡定,時隔377天終於可以回家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