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文具行老闆猥褻2女童竟辯「我是優良教師退休」

▲▼女童,頭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葉姓老翁猥褻多名女童,二審判刑。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年近七旬的葉姓老翁,在新北市三重區某國小外開設文具行,沒想到他竟趁著學童到店裡選購時,趁機撫摸女童胸、臀,甚至伸手進內褲撫摸女童下體,有多名小四、小五女童受害。他被逮後竟還辯稱「我本身為優良教師退休」,僅承認猥褻1女童。一審重判7年2月與7月,高院二審將他改判3年4月與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葉男在當地開設文具行長達30年,但多名女學童向家長表示,到文具行時遭葉男亂摸,因此多位家長報警處理。經過檢方調查後,發現葉男自2017年9月起,至檢警調查起訴的2018年1月止,總共有7名學童,在葉男店裡選購文具時,遭葉男撫摸胸、臀,甚至伸手進內褲撫摸下體,檢方因此依照多個「加重強制猥褻」、「性騷擾」等多項罪名,對葉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葉男否認犯罪,辯稱「我本身是優良教師,2014年退休後,每週一到週五都會來幫忙顧店,週六、週日通常會休息」、「我跟她們沒有仇,妻子經營老店也從未與學生有過糾紛,我們對學生都很照顧,有時候孩子們打架或是有糾紛,我們都會幫忙排解。」

葉男還說,「從來沒有發生過跟學生有什麼糾紛,且我們對學生都很照顧,學生有時候打架或有糾紛,我們都盡量幫他們排解。我平常在看店的時候對來買東西的小朋友,不會因熟識程度而有接觸到他們的身體,如摸摸頭或手等,但我為人師表,如果學生有講粗話或要打架有衝突,或是東西亂摔,我會去糾正他們,不知是否如此得罪人。」但一審調查相關證人供詞,認定葉男有罪,有7名女童受害,重判7年2月與7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調查後,發現有多名女童供述陳稱遭害,但缺乏其他客觀證據補強,最後改認定2名女童被害;有罪部份改判為改判3年4月與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其餘5名女童部份則改判無罪。本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