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倒垃圾後闖紅燈穿越馬路逃避稽查,卻不慎跌倒遭車輛輾斃。(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10月在民生東路亂丟垃圾,為逃避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緝,自己闖越路口紅燈,結果被中央分隔島絆倒自摔,遭到行駛而來的汽車輾過不治,家屬控告2名稽查員和汽車駕駛涉嫌過失致死罪,但台北地檢署以3名被告無法預測王男行動、來不及反應等理由,在21日都處分不起訴。
2020年10月15日下午2時許,42歲王男拿著自家垃圾走到民生東路一處巷弄,疑似想把垃圾丟到行人垃圾桶中,當場被正在巡邏的劉姓和魏姓稽查人員抓包,身掛密錄器的稽查員上前表明身分,正準備詢問王男時,王男突然轉身跑向車道,卻疑似太慌張,在通過中央分隔島時跌倒,正面趴到對向車道,隨即被行經的汽車輾過。
陳姓汽車駕駛事後遭到過失致死罪送辦,王男家屬另外提告指控劉姓和魏姓稽查員也要負責,但檢察官勘驗密錄器已及路口監視影像,並傳訊當事人、路人作證後,認為當時王男被稽查員叫住後,突然轉身朝馬路跑去,稽查員和對向汽車駕駛都來不及反應而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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