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仲璇璇(化名)工作期間遭楊姓男子性騷擾襲臀,向警局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楊姓男子因有空房需委託代租,遂與認識的女房仲璇璇(化名)相約看屋,怎料,他竟趁璇璇在房內拍照之際,伸狼爪襲臀,且隔日兩人相約用餐時,楊男又色念再起,趁璇璇騎機車載他的途中,從後方緊抱並撫摸女方下體,嚇得璇璇脫困後趕緊報警。法院審理時,楊男辯稱自己前列腺因罹癌已遭割除,對女人性趣缺缺,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最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女房仲璇璇2020年9月初至先前任職的飲料店買飲料,碰巧遇見過去時常到店消費的客人楊男,2人聊天過程中,楊男表示自己名下有幾間空房,可委託璇璇代為處理出租一事,雙方遂相約同月15日一起去看屋。
見面當日中午12時許,楊男竟趁璇璇在房內拍照之際,伸手摸了她屁股約2、3秒,並於離開房屋、璇璇背對他開門時,再次伸手襲臀約5秒;璇璇當下雖然感到不舒服,但她以為楊男是不經意碰觸,所以沒有即刻阻止。
同月隔(16)日楊男食髓知味,竟趁璇璇騎車載他前去午餐時,利用雙手扶住璇璇腰部,接著再以左手再慢慢靠近其下體,璇璇因明確感到被侵犯而嚇傻,立即撥開楊男的手、催油門加速前進,楊男這才收手。
璇璇事隔2日後越想越不舒服,遂傳訊質問楊男,「你那天侵犯到我了,你覺得我不會有感覺嗎?」楊男則回應,「很抱歉我感慚愧」、「我想回台南住幾天自我反省」等語;後續案經璇璇報警,楊男被移送法辦。
▲法庭上楊男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犯行。(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法庭上楊男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犯行,指出璇璇遭侵犯後未面露異狀,還將他載回家,且事隔3日才報案,實在不合理;至於LINE上訊息,楊男辯稱僅為誤傳,強調自己先前已因攝護腺癌而割除前列腺,對女人性趣缺缺。
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相關事證,認為就算楊男生殖機能降低或有障礙,也未必造成全無性欲需求或全無性欲表現行為,就像古時太監仍有「對食」(與宮女成為伴侶)的行為,故不採信他辯詞,審結依違反性騷擾共2罪,分別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及3月,合併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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