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覆盜伐達11次共竊3.255公噸珍貴扁柏等,山老鼠集團李姓主嫌被宜蘭地檢署最重求處20年。(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山老鼠李姓主嫌等12人,反覆盜伐斬鋸達11次共竊3.255公噸500萬元珍貴的扁柏、肖楠、牛樟、紅檜等重生立木,為一己私利破壞地球千百年孕育林地,對大自然生態影響鉅大,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求處重刑,其中主嫌李男最重為有期徒刑20年。
宜蘭地檢署表示,森林不法盜伐利益豐厚,北橫沿線山區貴重木常引宵小覬覦,林禹宏檢察官於2020年9月23日指揮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協同林務局羅東、新竹林區管理處及退輔會森保處等單位,出動上百名人力,同步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北橫山區執行搜索、拘提,查扣臺灣扁柏、肖楠、牛樟、紅檜等貴重木贓物成品、半成品計3.255公噸,及搬運贓木使用之車輛3台等。
盜伐案21日偵查終結,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及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第4款、第6款加重竊盜森林主產物等罪嫌,起訴12名被告,並具體求處重刑。
宜蘭地檢署指出,盜伐案案前於2019年12月31日,由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太平山工作站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查獲北橫明池山區2名被告盜伐臺灣扁柏,檢方隨即啟動「檢、警、林聯合查緝機制」歷數月追蹤幕後集團,於2020年9月23日循線破獲以李男指揮、羅男等人為首,共組「盜伐」、「背工」、「駕駛車手」、「把風」(俗稱「照水」)、「加工」及「收贓」犯罪組織,逮捕9名成員,經法院裁准羈押被告7名,1名另案送監執行。
檢察官持續密集偵查近4個月,查明盜伐集團被告計12人,於2020年7月至9月間,在林務局國有保安林第45林班地反覆盜伐達11次,不法盜伐及收受贓木總計達3.255公噸。
經審酌上述被告一再盜伐國有森林,斬鋸臺灣扁柏、肖楠等貴重生立木,為一己私利破壞地球千百年孕育林地,對大自然生態影響鉅大,檢察官因此求處重刑,其中李姓主嫌遭求刑 20年最重。
另外,因有事實足認羈押中之被告有反覆實行同一加重竊取森林主產物罪,且其中6名被告有違反森林法之犯罪前科,起訴時併請法院重視珍貴國有林木之保護,繼續羈押被告等人,以免國有林地再度遭受浩劫。
又偵查中發現,盜伐集團其中6名成員前有違反森林法案件、11名被告前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顯見毒品對治安危害之嚴重性,本署呼應行政院新世代反毒 2.0 策略,應展現對毒品零容忍之決心,強力溯源斷根,守護臺灣美好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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