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熟睡時遭男友偷拍胸部,不料對方因不滿分手,竟將裸照傳給媽媽。(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阿俊(化名)趁女友小君(化名)熟睡時,偷拍小君胸部,並在分手後,將裸露胸部的照片,傳送給小君母親,以此洩憤。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將阿俊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俊2019年2月至3月與小君同居期間,趁小君熟睡之際,趁機持手機拍攝小君裸露胸部的照片私藏,不料,2人同年4月分手,他因心生不滿,3個月後,竟透過臉書,將先前偷拍的照片,傳送給小君的母親。事後,小君得知全清相當傻眼,決定報警提告,全案因此曝光。
對此,阿俊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皆坦承不諱,法官勘驗隨身碟、對話紀錄截圖等相關事證後,確認阿俊犯行;另審酌阿俊僅因不滿小君提分手,以不理性方式解決感情糾紛,罔顧他人隱私,造成小君心理上的不安、恐懼,犯後態度尚可等情狀,最終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將阿俊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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