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對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圖/翻攝自央視)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涉貪折合77億元新台幣、坐擁100名情婦的「中國第一貪官」賴小民日前一審遭法院判死後,提出上訴,但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21日公告判決結果,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貪污、重婚案,二審仍維持死刑判決,並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賴小民現年58歲,號稱坐擁「100個情婦、100套房」,於2018年在中共反腐、打擊「金融大鱷」行動中落馬,成為「中國第一貪官」、收賄金額也創下已宣判案件紀錄。
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查明他共計收賄約17.88億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77億元),還有重婚、貪汙等,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惟一審宣判後,賴小民提出上訴,由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在1月21日,做出二審判決。據央視報導,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判決報告指出,庭審中,法庭主持檢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質證,依法保護各方的訴訟權利,賴小民充分發表了自己的辯解意見,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後陳述。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作出二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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