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立高中教官2017年爆出與女學生上摩鐵,被記2大過、勒令退伍。(資料圖/翻攝學校網站、臉書)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一所國立高中的教官2017年爆出帶女學生上摩鐵2、30次!由於女學生原本開朗的個性突然變得鬱鬱寡歡,師長察覺異狀,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事發後該名教官除了被調離現職,也被記2大過、勒令退伍,但該教官不服結果陸續提出訴願、訴訟。
事發當時該名40歲教官未婚,在任職期間未嚴守性別分際,竟與16歲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交往5個月期間,不僅利用女學生周末補習後的時間約會,還帶女學生上摩鐵發生至少2、30次性關係。據悉,女學生首次被帶往摩鐵時內心感到有些遲疑,覺得似乎不該跟教官發生關係,上課到一半會突然哭泣,原本開朗的個性也變得寡歡。
老師察覺不對勁後告知家長,在家長不斷追問下,這段相差24歲的師生戀才曝了光,家長氣炸報警提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教官強調,自己與女學生是「男女朋友」,還在臉書上PO文喊話,「妳很需要我吧」、「妳一定希望我贏得這一仗」等語,事後被調職處分。
教育部2018年1月24日核予大過2次懲罰,並於2019年4月8日、2019年8月6日召開人評會、再審議人評會,都認為該教官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還引發廣大社會輿論抨擊,嚴重打擊教官士氣、斲傷全國教官榮譽,不適合再回校園服務,不適服現役,移請國防部處分;國防部陸軍司令部2019年10月14日核定該教官退伍,並於2019年11月1日0時生效。
該名教官不服人評會審議結果,認為人評會的組成並不合法,懲罰令應該撤銷,於是提出訴願,另外,他提到,退伍處分導致他只能支領退伍金,無法按月支領退休俸,讓他頓失經濟來源,陷入無以為生的困境,希望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停止執行退伍處分,但訴願遭到駁回,可提行政訴訟。
教官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退伍事件,日前裁定先停止訴訟程序,等到處分確定後再審理本件訴訟。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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