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文旅部前副部長李金早。(圖/翻攝中國網)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5日通報,文化和旅遊部前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公職,立案審查調查。
中紀委指出,李金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出爾反爾、欺騙組織,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夥同家人收錢斂財;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紀委提到,李金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中紀委強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金早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金早出生於1958年,曾任桂林市市委書記、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商務部副部長、黨組成員;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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