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計程車司機2019年2月11日中午,竟在載客途中對客人伸出狼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莊姓計程車司機2019年2月間載到一對姊妹檔,當時他見坐在副駕的妹妹智能上有缺陷,竟心懷不軌,於開車途中多次伸手撫摸她大腿內側,意圖侵犯其隱私。妹妹後來驚覺有異,在一路口看到熟識的計程車司機阿漢(化名)後,趕緊要求換車並向阿漢求救;案經報警,莊男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1年。可上訴。
莊男為職業計程車駕駛,他2019年2月11日中午在高雄民生醫院門口搭載到一對姊妹花,2人上車後妹妹坐在副駕、姊姊則坐在副駕正後方。莊男行駛途中,經觀察妹妹的言行舉止,發現她有智能障礙的缺陷,竟基於猥褻犯意,哄稱要請姊妹倆吃粥,使她們鬆懈心房,接著就於行車中多次伸手撫摸妹妹的大腿內側。
3人在粥店用餐完畢,車輛行經鳳山區大明路、海洋路交岔路口一便利商店時,妹妹突然對莊男言行感到不安,眼見熟悉的運將阿漢就站在路旁,遂立要求下車,表示要改搭阿漢的車。
姊妹倆上車後,急忙向阿漢闡述遭莊男猥褻的經過,指出莊男一直要姊姊當他大老婆、妹妹當小老婆,甚至要妹妹親他。阿漢因擔心姊妹倆安全,把她們送回家後就趕緊至民生醫院告知警衛,再由警衛轉告給院內社工協助幫忙。
法庭上莊男否認性騷擾犯行,辯稱案發當天姊妹倆一上車,就開始問他有沒有太太或女朋友,接著還爭搶當他的另一半,讓他措手不及!最後他因覺得很怪,才把2人放在超商附近,強調自己與2女沒有任何體接、也沒有請吃粥,整個載送過程僅6分鐘。
高雄地院一審勘驗完相關證據,不採信莊男說詞,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案經莊男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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