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官員邀約媒體高層餐敘不成,自己到餐廳吃完飯報公帳涉嫌貪污。(示意圖/unsplash)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國安局前秘書室主任劉家騏、公關組副組長黃永定、編審杜秉富等3人,3年前拜訪某電視台主管邀約聚餐,電視台主管因故婉拒後,劉等人仍自己去餐廳吃飯,並以聯誼為由,拿2460元發票去報公帳核銷,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劉等3人。
檢方調查,劉家騏2018年1月25日中午,率部屬黃永定、杜秉富前往台北市內湖區某電視台,拜訪該台新聞部主管,並邀約電視台主管到附近的義式餐廳吃午飯,但遭婉拒。劉家騏等人只好和同行司機等一共5人人,一起到已經訂席的餐廳吃飯。
事後,杜秉富拿著餐廳發票,以與工作對象餐敘為由,向單位報帳核銷餐費2460元,檢察官認為,劉等3人明知這場餐敘沒有工作對象同桌,卻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務,依法提起公訴,但因犯罪所得不到5萬元,主動繳回後,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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