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再度針對台南市警局李姓刑事小隊長洩密案發動搜索調查,李小隊長訊後10萬元具保、律師50萬元具保。(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前白河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被控涉洩密給偵辦案件中之被告,2020年12月底偵辦後諭知交保50萬元,因檢調查出另有律師涉嫌教唆洩密,1月26再度發動搜索,前往李小隊長調任的台南市刑大內勤辦公室、涉案律師事務所搜索,訊後李員10萬具保、律師50萬元具保請回。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之前偵辦前白河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現已調職至台南市警刑事警察大隊)洩密案件,發現某位執業律師涉嫌教唆該小隊長於2020年4月間,洩漏由該小隊長承辦,現仍於南檢偵查中之案件資料,即於1月26日指揮台南市調處及台南市警局持搜索票,針對包括該李姓小隊長之辦公處所、律師事務所等4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該小隊長、律師等共計6名被告與證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李小隊長涉有刑法第132條之洩密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諭知10萬元具保後請回,律師則因涉及教唆洩密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諭知50萬元具保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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