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有毒品犯罪前科林男輔執行完6年有期徒刑,竟不知悔改約女網友性侵偷走錢財,日前遭士林地檢署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林男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遭法院判有期徒刑6年,不料他執行完畢後仍不知悔改,在同年11月與1名女網友相約在南港區旅館。但女生進房竟遭林男持不詳物品抵住腰部並恐嚇她乖乖配合就不會傷害,進而性侵得逞。林男甚至將女生關到廁所要她數1到100,再將她皮包竊取走。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提起公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10日晚間8時許,他和1名女網友芊芊(化名)約在南港區旅館房間內碰面。芊芊開門見房內昏暗,驚覺有異狀轉身想離去,沒想到林男竟基於強制性交犯意、拿不明物品抵住芊芊腰部,並恫嚇「只要配合就好,就不會傷害妳」,導致芊芊心生畏懼。林男分別以手指、生殖器插入芊芊下體及口部性侵得逞。
林男逞慾後,還把芊芊皮夾、香菸都拿走,芊芊隨後向南港分局報案,警方隔日凌晨逮捕林男。士林地檢署日前以強制性交及竊盜罪請求法院與分論併罰,再加上林男曾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請求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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