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從小六被狼父性侵到國一,母心碎!(圖/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16歲少女,從小六到國一,3年內至少遭父親猥褻、性侵11次,經驗傷下體有陳舊性裂傷,少女母親證稱,女兒跟她說這些事的時候,一邊講一邊哭;令她痛心的是,她也曾目睹丈夫躺在女兒床上,手還放在女兒的胸部上。由於少女的父親並未通過測謊,桃園地檢署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這名狼父。
少女向檢警指出,她與父親原本同住中壢區,就讀小六時開始,她從住處房間或走廊經過,父親會突然伸手摸她胸部、逼她口交,甚至直接闖入她房間亂摸她的身體,無視她不斷喊著「不要」及以雙手推拒,有一次甚至趁她入睡後,脫光她衣服性侵,國一下學期,她才鼓起勇氣揭發父親惡行,並搬離父親的住處,脫離其魔掌。
儘管少女父親否認犯行但測謊未過,檢方指出,少女與父親並無相處不睦,應無誣陷動機,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這名狼父,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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