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小王偷吃人妻驚見綠帽夫帶隊抓姦!3樓跳下仍須賠償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軍官偷吃人妻遭抓姦,竟從三樓跳下。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軍中日前發生一起不倫案件,同為軍人的柯姓男子與王姓妻子,妻子與隊上同事林姓軍官不倫,柯男2019年6月間趁著2人到旅館時,帶徵信社人員打算破門抓姦,但林姓軍官從房門的貓眼上看到柯男,情急之下,竟冒著大雨,從3樓外的招牌燈箱跳下,但仍被1樓員警逮到,帶回採證。高院審理後,判決不倫2人須賠償15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柯姓男子與王姓妻子於2013年初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但妻子自2018年7月初起,一再要求離婚,甚至簽妥離婚協議書要求柯男簽名用印,不願再同居一室。妻子也從2019年3月起,要求柯男須外宿於營區,不得住在家中。柯男懷疑妻子有染,因此找徵信社調查。

柯男調查後發現,原來妻子早已與林姓軍官勾搭上,2人多次到旅館、摩鐵開房間大戰。2人又於當年6月13日深夜23時30分,入住某旅館。柯男於是在隔日凌晨2時10分會同徵信社人員及派出所員警,前往敲門抓姦。一夥人衝進房後,僅發現妻子一人,林男自三樓跳窗,但被一樓員警逮到,帶回採證。柯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不倫的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2人僅承認共處一室,但否認通姦;林姓軍官更說當天因王女說家中整修,所以帶她到旅館住宿,2人在房間內吃零食、看電視,這時突然有人刷房卡並轉動門把意圖進入房內,林男自貓眼向外看,發現門外站有一名中年男子及五、六名年輕人,擔心門外男子意圖不軌,為避免不必要之誤會與衝突,才會選擇自窗戶離開,並於警方到場後,即從招牌燈箱跳下,與員警一同返回。

雖然2人否認,但法院根據枕頭壓痕等客觀證據,認定2人確實具有姦情,侵害柯男配偶權,因此判決2人連帶賠償15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雙方上訴,還是判賠1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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