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云(化名)與人夫潘男分手後,2人交往時的性愛片竟被上傳各大約炮LINE群。(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潘姓人夫因不滿小三「小云(化名)」感情生變,竟將2人先前交往時他偷拍的2段性愛影片張貼到各大LINE群,甚至公開她個資並標註「性慾很強」、「她可內射」等文字。小云知情後氣炸提告,潘男因此被判刑1年;怎料,事後潘男為了報復,竟聯手妻子提告小云通姦,案經法院審理,小云要賠潘妻5萬元。可上訴。
已婚潘男偷吃小三小云,2017年8月及10月間,潘男在未經女方同意的狀況下,二度以手機偷錄2人在床上激戰的畫面,不過分手後,潘男因覺得小云在欺騙他的感情金錢,故決定報復,隔年1月31日起接連將2人愛愛影片傳到各大LINE群,諸如「交流」、「婷兒審核群」、「18男歡女愛約」、「老司機一館」等約砲群組,並且註記小云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LINE ID,另又發表「她可內射」、「不用帶套真的」、「只要不是妓女,像這種性慾強的,都好用」、「又會吹舔吸」等不實言論,想以此毀損小云名譽。
小云因為收到多封陌生男子的訊息,這才發現自己與潘男的性愛影片流傳到各大群組,氣得提告潘男妨害秘密及強制性交,並且要求他賠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結,認定潘男違反妨害秘密罪以及個資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另需賠償小云50萬元;但強制性交部分因罪證不足,潘男獲無罪。
潘男遭判刑後懷恨在心,遂與妻聯手提告小云妨害家庭及誣告性侵!妨害家庭的部分,高雄地院一審判小云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小云上訴後剛好遇到通姦除罪化獲免訴,不過民事仍須賠償正宮5萬元;至於誣告部分,因小云無法提出潘男下藥的證據,高雄地院審結判處她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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