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大埔路270巷道被搭起棚架。(圖/彰化市公所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早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為供公眾通行既成巷道,地主違法擅自搭建圍籬與紐澤西護欄「封路」,嚴重阻礙車輛通行造成騎士受傷,市公所1月中旬強制執行拆除,未料地主故態復萌,日前另變花樣,改搭棚架,讓行經的路人一度以為巷內是在辦婚喪事,市公所並飭其於30日拆除,絕不寬貸。
大埔路270巷-延平段1136之4地號的土地,由於是都市計劃外,並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一直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民眾車輛通行頻繁的巷道,公所亦舖設柏油讓路面平整,以利來往車輛的通行與安全。
10多年前由於巷道的柏油路面曾遭破壞而引發法律訴訟,最後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該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未料,地主最近卻在長30公尺、寬6公尺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
市公所工務課曾加以勸導拆除未果,林世賢市長立即指示業務單位完成行政程序,於1月7日公告限期於1月11日前自行拆除,但地主未理會,為展現公權力,於是15日由林市長帶隊進行強制拆掉圍籬,並移除圍籬與紐澤西護欄路障。
未料,地主突然又於多天之前另擅自搭建棚架,雖然不影響車輛通行,但不少路過人車誤以為是要辦理婚喪事,經過時紛紛繞道,結果卻不是這麼回事。據警方指出,地主未依規定提出申請搭棚架,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的規定,已於27日開出1200元至2400元的罰單,警方同時已同步行文知會公所予以拆除。
針對此案,林世賢市長29日會同縣議員李成濟、莊陞漢、市民代表江炳輝、胡再和、延和里長王勝和,以及彰化警分局交通組長楊士漢、大埔派出所所長王英州與多名員警前往現勘,林世賢市長強調,雖然該未徵收的土地是私有地,地主如不滿未被徵收,為為維護其權益,可循法律途徑解決,公所尊重其權益,但不能妨害公眾通行的權利,甚至危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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