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震清。(資料照/記者游宗樺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涉嫌向前太流公司董座李恆隆索賄,羈押禁見179天,台北地院29日裁定蘇震清以1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須向派出所報到。晚間蘇震清透過辦公室發聲明強調,從政30年他從來不收紅包、不包工程,一直兢兢業業地全心為地方服務。
台北地院29日進行蘇震清部分證人詰問程序,蘇震清陳述時,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切割,並再次強調,與李恆隆的金錢往來全是借貸,更喊冤修法絕非他一人能左右,只是很普通地接受李恆隆陳情,請求以500萬元交保。
不過檢方則認為,蘇震清罪證明確,卻仍否認犯行,而貪汙罪屬重罪,他仍有逃亡可能,尤其今日蘇、余2人證詞互相掩護,即使要交保,500萬元的金額實在太低,建請法院裁量。最終,北院裁定蘇震清以1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須向派出所報到。
對此,蘇震清透過辦公室發聲明表示,歷經5個多月的分別,他今天終於回到屏東,內心真是百感交集,非常感謝近半年來各界的關心與關懷,更是感恩屏東鄉親的聲援與支持,成為他最大的力量。
蘇震清認為,這段期間媒體對他的諸多誤解,其實都是來自於不正確的訊息,相信未來在司法審理過程中,事實將會被一一釐清,他也會盡全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蘇震清強調,30年的從政歷程中,他從來都不收紅包、不包工程,一直兢兢業業地全心為地方服務,以回報鄉親對他的支持與託付,「這是阿忠永遠不敢忘記的承諾」,日後也將持續努力,為屏東鄉親福祉盡心盡力,謝謝大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