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滿母親向社工通報家暴,動手打對方。(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33歲陳姓女子因不滿56歲母親通報她家暴、不當管教女兒,擔心女兒被社工帶走,雙方爆發爭執,她一氣之下用戴佛珠的手往母親胸口暴打。事後,母親因等不到陳女道歉,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院日前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陳女拘役60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2019年12月18日與胞妹外出買東西,途中接到女兒班導師電話,聽聞母親向社工通報她家暴、管教不當,相當憤怒,認為一切都是不實指控,且擔心女兒被社工帶走,趕緊衝回家理論。孰料,陳女到家後,與母親爆發激烈爭執,陳女胞妹見狀,趕緊先將小姪女帶回房間避風頭,而當母親想看看孫女情況時,陳女竟以戴有佛珠的手,朝母親的胸口出拳,並推擠對方,害母親步伐不穩,整個人踉蹌後退,撞上牆壁,因而受有前胸挫傷、左肩挫傷等傷害。
對此,陳女否認犯行。不過,陳女胞姊則稱,她也有看到陳女動手打母親,但當下急著去上班,沒有注意母親傷口,後來下班當晚,母親才告知胸口會痛,且傷口有脫皮現象。
另外,陳女母親證稱,「她(陳女)打我時,我已經受傷,會痛了,但想說是自己的孩子,看她(陳女)會不會知道來道歉,結果等了一天,還是沒有來」,因此決定驗傷、提告。
高雄地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不採信陳女說詞,最終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陳女拘役6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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