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拿婷婷裸照上網聊色,甚至暴露真實個資,害婷婷被狼友們肉搜、崩潰提告。(示意圖/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於2017年間,參加Cosplay活動認識女高中生婷婷(化名),在得知她被網友騷擾後,竟設局騙她拍下裸照,更拿她的裸照上交友軟體,假扮妹子與網友聊色,甚至稱「如果找到我,就直接強姦我吧」,直到婷婷遭多名網友騷擾,才驚覺身分遭林男冒用;北院日前判林男7年6月徒刑。
林男得知婷婷被遭擾後,表示可幫忙揪出犯人,但他不僅沒去找人,反倒編出個因為找人、被黑道威脅的故事,向婷婷求救稱「只有傳裸照才能救他」,又另創大哥「文慎」的臉書假帳號,一人分飾二角,把婷婷騙得團團轉。
婷婷不捨林男為幫自己遇險,趁著打工時到廁所,含淚依「文慎」指定的姿勢,撫摸胸部、下體拍裸照傳給對方;林男得逞後,竟將婷婷的裸照上傳交友軟體,自介「希望能遇到會文愛的哥哥,妹子要聊甚麼都可以!」,果然吸引廣大「狼友」上門情慾交流,內容包含師生、學姊學弟等角色扮演,林男除藉此聊色大滿足外,也享受被眾男追求的愉悅。
林男為求反串逼真,甚至連婷婷的真實臉書帳號、就讀學校、打工場所等個資都告知,直到「狼友」們找上婷婷,還提出與林男聊色的內容企圖「相認」,才讓婷婷驚覺遭林男設計,情緒崩潰下報警求援。
林男於審理中一度否認犯罪,除辯稱不知婷婷年紀外,還指稱裸照是合成照,卻被對話紀錄打臉,「可是這感覺就是你自拍耶」、婷婷也回覆「有些不是P的」,顯見林男很清楚,婷婷是自拍裸照,北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違反《個資法》等罪,判林男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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