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於2018年5月間,向高姓女子求歡不成惱羞,竟於性侵後勒斃對方,甚至分屍13塊,經二審判無期徒刑後,目前更一審審理中,受害家屬另求償撫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1400萬元,不料陳伯謙竟已脫產,使高家假處分扣不到東西,本案將於3月11日宣判。
陳伯謙律師表示,陳伯謙先前的犯罪自白,疑似有受旁人壓力干預,請求進行虛假自白鑑定,並認為在無法確定陳伯謙自白真實性下,本案目前沒有積極證據,足以認定陳伯謙有性侵、殺人犯行,另外,高家經濟狀況不差、不符撫養要件,認為對方請求撫養費並不合理。
高家律師主張,陳伯謙有關自白的鑑定,在刑事一審中已做過鑑定,尤其經過刑事判決,陳伯謙對高家的侵權行為已相當明確,先前假處分陳伯謙台南房產,卻因他早已脫產失敗,尤其家屬好好的女兒養這麼大,被陳伯謙這樣殘忍奪命,白髮人送黑髮人萬分哀痛,請法院依此審酌精神慰撫金額。
▲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遭求償1400萬元卻先一步脫產,讓家屬假處分不到房。(圖,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