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里長父子檔詐領租金 「6年187萬全吐回」...不懂法律很後悔

▲▼金錢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台北市北投區尊賢里里長潘同發父子,詐領租金補助6年近187萬全數繳回。(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尊賢里里長潘同發父子,涉將登記在兒子潘仁傑名下自宅,謊報是用來當里民活動中心,再依《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向北投區公所申請每月最高3萬元補助,從2014年起按月領取約2萬6400元,到2019年遭查獲共詐領187萬。3日士林法院開庭,潘同發前里長一度哽咽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會這樣」,希望能獲緩刑。

68歲的潘同發擔任里長達17年,與42歲兒子潘仁傑明知里民活動場所須符合消防與建築法規,才可申請租金補助,但父子卻聯手利用潘同發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從2014年起至2019年1月1日,製造假租約承租兒子名下房屋,作為里民活動場所,甚至在屋外掛上1面「尊賢里里民活動場所」招牌,再向區公所申請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每月固定獲得約2萬6400元,再將租金交給兒子。

扣除二代健保及所得稅,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間,每月租金補貼26400,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間,每月租金補貼26427元,取得補貼後轉交款項給兒子,共計詐取187萬5669元。

3日開庭,潘同發父子都認罪,潘同發則一度哽咽說,「自己相當後悔,希望法官能給予改過自新機會」。委任律師則為他辯護表示,「潘同發因不懂法律才不小心觸法,但他為里民服務是有目共睹,甚至在他涉貪污治罪條例卸任後,多數里民仍希望可以由他太太繼續當里長。」並表示潘同發父子已自動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也提出可以透過捐款,或是服社為公益,建請法院予緩刑之宣告。

合議庭法官一度問兒子潘仁傑可以捐多少錢,潘仁傑卻猶豫說不出數字,一旁的老父潘同發則急著舉手說「兒子如果負擔不起,我可以幫他」,看得出父子感情相當的好。辯論終結,訂3月1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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